孝观念的源流与演变 生命磁场尽在慈恩天下
孝观念的源流与演变 生命磁场尽在慈恩天下
孝观念的源流与演变 生命磁场尽在慈恩天下
孝观念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良品德,也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孝经历代大儒们的宣传和统治者的提倡,从理论到实践逐步得到了发展和完善,不断积累和丰富了孝伦理资源,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孝文化,并成为中华文明宝贵的精神财富。
人类产生孝的观念,不仅反映出古人的自然血缘关系,更重要的是反映出人类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的广阔背景,它是人类冲出动物世界,建立人性情感世界的重要标志之一,是人类人道和人伦的原始形态,人性情感的萌芽。
孝的观念产生较早。考古发现,“孝”字最初见于殷卜辞。商代金文中有一例用于人名,在博物馆的青铜器上刻着“孝”的象形图形,古文字学家释为“孝”的篆体。因人老了,弯腰弓背,手柱拐仗,一副老态龙钟之行走神态,上老下小之服侍形状。《尔雅·释训》对孝的解释是“善事父母为孝。”东汉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解释说:“孝,善事父母者。从老省从子,子承老也。”清段玉裁在《说文解字注》中进一步解释说:“《礼记》‘孝者,畜也。’顺于道,不逆于伦。是之谓畜。”当今学者对“孝”的金文字形的解释与上述说法大体相同,不过更加具体形象。徐中舒主编的《汉语大字典》说:“金文‘孝’字部上部像戴发伛偻老人。唐兰谓即‘老’之本字,‘子’搀扶之,会意。”康殷在《文字源流浅说》解释得更有意思:“像‘子’用头承老人手行走。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示‘孝’。”后来,“孝”的古文字形和“善事父母”之义完全吻合,都认为“孝”是尊敬长辈,侍老奉亲,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。孝,按照中国传统的伦理解释,就是“善事父母”,也就是子女赡养父母,在生前要尊敬、抚养,死后要善葬,贡祭等,尽人子之责。这个时候孝观念,生命磁场就是一种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伦理道德。
孝的这种伦理观念,是战国以后至今流行的、儒家所倡导、并为国人所认同的基本观念祭祖祈福,也就是孝的初始观念。但若从文化的其他要素的视野进行细究的话,孝的初始还不仅于此,至少还包括“尊祖敬宗”这层含义。孝的这两种含义是同时共存的,但周至春秋战国这段时期,“尊祖敬宗”占主导,之后“善事父母”成为孝的核心意蕴。中国从夏商周三始进入文明社会,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,人们仍然保持着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,宗法家族制度成为社会的主要组织形成。
农业和渔猎生产使人们认识到老人经验的重要性和祖先创业的艰难。但在个体家庭出现以前,初民的爱亲之心主要表现为宗教中的祖先崇拜。正如《礼记·郊特牲》解释敬祖的意义时所说:“万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”,祖先崇拜是为使子孙后代永不忘祖先的开拓之功。《礼记·坊记》进一步解释说:“修宗庙,敬祀事,使民追孝也。”当时虽还没有“事亲”意义上的孝道,但尊敬、爱戴、崇拜本族长者、老者的情感已经发生。在行为上表现为集体的养老,在观念上表现为宗教上的“尊祖敬宗”。慈恩天下在氏族社会里,以祖先崇拜为核心观念的传统宗教发挥着主要的作用。氏族组织解体,个体家庭出现后,周初周公开始将父子兄弟之间至爱、至诚的情感作为孝道的依据,把孝道称为“天赐民彝”,把违反孝道的行为当成是“元恶大憝”,如《周礼·大司徒》规定: “以乡八刑纠万民,一日不孝之刑。”尤其经过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,时代的发展要求重建以孝道为核心的宗法伦理,经过统治者和大儒们的倡导,使建立在人文关怀基础上的孝道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。这个时候,“善事父母”已经作为家庭伦理,并作为人类人道人伦的初始形态而存在,从此孝敬父母不再是社会外在压力,鬼神的约束,而是出自人们内心的一种情感要求和道德自觉。
更多好文章 www.cientx.com
孝观念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良品德,也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孝经历代大儒们的宣传和统治者的提倡,从理论到实践逐步得到了发展和完善,不断积累和丰富了孝伦理资源,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孝文化,并成为中华文明宝贵的精神财富。
人类产生孝的观念,不仅反映出古人的自然血缘关系,更重要的是反映出人类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的广阔背景,它是人类冲出动物世界,建立人性情感世界的重要标志之一,是人类人道和人伦的原始形态,人性情感的萌芽。
孝的观念产生较早。考古发现,“孝”字最初见于殷卜辞。商代金文中有一例用于人名,在博物馆的青铜器上刻着“孝”的象形图形,古文字学家释为“孝”的篆体。因人老了,弯腰弓背,手柱拐仗,一副老态龙钟之行走神态,上老下小之服侍形状。《尔雅·释训》对孝的解释是“善事父母为孝。”东汉许慎在《说文解字》中解释说:“孝,善事父母者。从老省从子,子承老也。”清段玉裁在《说文解字注》中进一步解释说:“《礼记》‘孝者,畜也。’顺于道,不逆于伦。是之谓畜。”当今学者对“孝”的金文字形的解释与上述说法大体相同,不过更加具体形象。徐中舒主编的《汉语大字典》说:“金文‘孝’字部上部像戴发伛偻老人。唐兰谓即‘老’之本字,‘子’搀扶之,会意。”康殷在《文字源流浅说》解释得更有意思:“像‘子’用头承老人手行走。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示‘孝’。”后来,“孝”的古文字形和“善事父母”之义完全吻合,都认为“孝”是尊敬长辈,侍老奉亲,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。孝,按照中国传统的伦理解释,就是“善事父母”,也就是子女赡养父母,在生前要尊敬、抚养,死后要善葬,贡祭等,尽人子之责。这个时候孝观念,生命磁场就是一种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伦理道德。
孝的这种伦理观念,是战国以后至今流行的、儒家所倡导、并为国人所认同的基本观念祭祖祈福,也就是孝的初始观念。但若从文化的其他要素的视野进行细究的话,孝的初始还不仅于此,至少还包括“尊祖敬宗”这层含义。孝的这两种含义是同时共存的,但周至春秋战国这段时期,“尊祖敬宗”占主导,之后“善事父母”成为孝的核心意蕴。中国从夏商周三始进入文明社会,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,人们仍然保持着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,宗法家族制度成为社会的主要组织形成。
农业和渔猎生产使人们认识到老人经验的重要性和祖先创业的艰难。但在个体家庭出现以前,初民的爱亲之心主要表现为宗教中的祖先崇拜。正如《礼记·郊特牲》解释敬祖的意义时所说:“万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”,祖先崇拜是为使子孙后代永不忘祖先的开拓之功。《礼记·坊记》进一步解释说:“修宗庙,敬祀事,使民追孝也。”当时虽还没有“事亲”意义上的孝道,但尊敬、爱戴、崇拜本族长者、老者的情感已经发生。在行为上表现为集体的养老,在观念上表现为宗教上的“尊祖敬宗”。慈恩天下在氏族社会里,以祖先崇拜为核心观念的传统宗教发挥着主要的作用。氏族组织解体,个体家庭出现后,周初周公开始将父子兄弟之间至爱、至诚的情感作为孝道的依据,把孝道称为“天赐民彝”,把违反孝道的行为当成是“元恶大憝”,如《周礼·大司徒》规定: “以乡八刑纠万民,一日不孝之刑。”尤其经过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,时代的发展要求重建以孝道为核心的宗法伦理,经过统治者和大儒们的倡导,使建立在人文关怀基础上的孝道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。这个时候,“善事父母”已经作为家庭伦理,并作为人类人道人伦的初始形态而存在,从此孝敬父母不再是社会外在压力,鬼神的约束,而是出自人们内心的一种情感要求和道德自觉。
更多好文章 www.cientx.com
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:
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